保定物流運作的質量,需要監督保證機制
目前的動態環境使保定物流運作和管理復雜化,一種可選方案是將保定物流系統分解成若干自動運行的子系統,按分工理論為客戶提供服務。為了覆蓋更遠距離的服務,需要采用很多不同的物流服務體系,共同來完成服務目標。這樣可將物流服務的操作分為若干小塊,需要在正確的時間選擇合適的服務提供商,分工越細,可選范圍越廣。這種服務方式進一步推動了物流專業化和功能化的進程。
但客戶服務是作為一個整體出現的,由于各成員分別提供固定的物流服務,缺少整體性。因此,這種分工服務方式有可能導致物流網絡中各成員之間產生利益沖突:
第一,保定物流服務提供商和客戶服務之間的利益沖突,主要體現在服務時間和服務規模上。通常,客戶服務需要產品配送立即進行,盡可能快和準時,并不考慮其他的服務。例如,如果一個包裹需要遞送,卡車需要在包裹裝卸的精確時刻到達。相反,物流運營者通過工具的使用而獲得利潤,為了追求規模經濟,一般要收集很多貨物,等達到他們的運載能力極限時才開始啟動,他們并不考慮所有其他服務,包裹運輸會延遲直到卡車裝滿時進行。當服務商在很大地域范圍和需求變化的市場環境下提供物流服務時,這些矛盾成了服務質量保證的主要障礙。
第二,物流服務提供商個體和服務整體之間的利益沖突。由于大范圍地域和行業的物流運作,單個服務商為了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,而不考慮其他服務商的運作時間和進程,很難與整個物流網絡的計劃和步調保持一致。誰來保證整體服務質量?這主要取決于各成員的友好合作程度。